9月12日,“山東省檢察機關加強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在濟南舉辦
9月12日,“山東省檢察機關加強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在濟南舉辦。發布會上,公布了檢察機關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1月至8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254件404人,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675件1604人,提起公訴508件1111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38件53人。
山東藍星鋪設暗管,偷排含酸、含鎳廢水490余噸
2008年至2015年,山東藍星清洗防腐公司(簡稱“山東藍星”)在法人代表姬某某的安排下,由雷某、吳某、姬某某、張某某實際操作,長期將公司在進行設備酸洗和化學鎳磷鍍的過程中產生的含酸廢水和含鎳廢水,通過鋪設在車間底部的暗管向市政管網排放及公司廁所旁的廢水池向地下滲漏,共計排放含酸廢水和含鎳廢水490余噸。
2016年4月1日,歷城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山東藍星清洗防腐公司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姬某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雷某、吳某、姬某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張某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城管隊長親自訂做設備偷排化工污水,下游農作物、魚塘死傷一片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擔任濰坊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寒亭區大隊副大隊長的劉某某,明知張某、游某、趙某等人未經審批許可私自排放化工污水,故意不履行相關職責,對污染環境的行為不予制止及進行信息反饋;同時伙同張某、游某、趙某等人,在五里埠村租住院落,并親自訂做、購買鋼罐等排污設備,采用挖埋地下管道等手段,私自將排污設備接入城市污水處理管網,排放有毒有害化工污水,不僅對寒亭區污水處理廠造成嚴重沖擊,而且對污水處理廠下游浞河造成嚴重污染,導致浞河下游昌邑市都昌街辦西安村農作物、魚塘損失嚴重。
經山東省環科院鑒定,本案造成環境損害費8659302元。濰坊市寒亭區院在審查逮捕張某、游某等人污染環境案中發現劉某某涉嫌職務犯罪線索。承辦人及時將該線索移送本院反瀆職侵權部門。2016年7月13日,寒亭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污染環境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0萬元。
污水處理廠廢物垃圾7年不處理, 惡臭影響群眾生活質量
2017年3月,日照市嵐山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嵐山區222省道以西、大旺山路以北的區域內,堆放著大量污水處理廠沉淀廢物和廢舊塑料袋、絲網等塑料垃圾,現場一片狼藉,散發著惡臭,嚴重影響周邊群眾生活質量。經調查,上述區域共占地48畝,系2005年嵐山區成立之初沒有正規垃圾處理廠時,由嵐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劃定的臨時簡易垃圾場,但并未經行政許可,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也未辦理環境評價審批手續。2011年,嵐山區建成正規垃圾處理場后,該區域被封閉,不再允許傾倒垃圾,但嵐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長期怠于履行職責,在長達7年的時間內不但對原有垃圾沒進行規范處理,還“封而不止”,周邊企業、老百姓仍然隨意向該區域堆放工業垃圾、生活垃圾,致使該區域內垃圾不減反增,生態環境持續處于污染中。
嵐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收到檢察建議后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第一時間就勘察垃圾堆放現場,制定垃圾處理方案,并專門向嵐山區政府進行了請示匯報,通過政府投資項目招標采購程序,由中標公司日照新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清理該處垃圾。很快,裸露工業、生活垃圾19200方全部被依法處理,并回填土方2000余方,在原存放垃圾區域栽植黑松13000余株,被破壞的封閉院墻280米全部修葺如新,并對院墻外側的670米排水溝進行疏通。目前,該處的環境污染被徹底清除,生態環境得到修復,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